2017年新疆日报社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6-27 14:12:03
新疆日报社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新疆日报社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按照报名参加各类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结果,新疆日报社招聘领导小组将于近期开展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资格审查由新疆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7月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北京时间10:30-13:30;下午:北京时间16:30-19:30。
(二)地点: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1号新疆日报社新闻大楼九楼组织人事处组织科(乘BRT1、2号线或公交车51、52、104、109、301等路车在红山站下车即到)。联系电话:0991-5593318。
三、携带材料
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入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张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取得国外相应学历的,须同时出具我国教育部门认定的国内学历证明;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报考计划财务处财务人员岗位(1013)的,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本人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四、面试有关事宜将在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新疆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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