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协乐山市委员会办公室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政协乐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考核招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乐山市人社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市政协信息中心实际,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符合《2017年乐山市政协信息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为市政协信息中心编制内人员,具体岗位见《一览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者于2017年6月29日至7月7日上午9:00—下午6:00持以下资料到乐山市政协办公室政工科(办公楼302室)报名:
(1)《2017年乐山市政协信息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详见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原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主管单位(区县须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网络报名:报考者于2017年7月7日下午6:00前将填写好的《2017年乐山市政协信息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电子文档及现场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277170995@qq.com。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初审,初审结果返回至报考人员邮箱。初审通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执相关资料到乐山市政协办公室政工科(办公楼302室)进行资格复审。
联系电话:0833—2133532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南路30号。
四、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能力、逻辑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综合考核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市政协办公室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体检、政审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示7日无异议后,市政协信息中心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政协乐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政协乐山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 2017年乐山市政协信息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2017年乐山市政协信息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政协乐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