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河源市源城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110人公告

来源:源城区人民政府 2017-06-28 13:13:37

2017年河源市源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公告


  为适应源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等规定,我区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类别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共110名,分六个类别:


  (一)选招师范类普通全日制研究生(15名);


  (二)面向全市选招市级以上“三名”工作室主持人和“首席教师”等优秀教师(10名);


  (三)选招中小学教师(42名);


  (四)选招具有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小学教师(35名);


  (五)选招中学实验员(5名);


  (六)选招幼儿园教师(3名)。


  二、招聘职位、范围及条件


  (一)选招师范类普通全日制研究生(15名)


  1.招聘职位


  2.应聘条件


  ⑴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⑵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下同)。


  ⑶政审条件:遵纪守法。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下同)。


  (二)面向全市选招市级以上“三名”工作室主持人和“首席教师”等优秀教师(10名)


  1.招聘职位


  2.招聘范围、条件


  ⑴招聘对象:


  ①曾获得市级以上,具有下列称号之一的:“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和市级“首席教师”;


  ②曾获得广东省省级(含省教育厅)以上表彰的,具有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者:“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班主任”、“南粤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广东省省级以上“骨干校长”、“骨干教师”等。


  ⑵年龄条件:40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选招中小学教师(42名)


  1.中学


  ⑴招聘职位(10名)


  ⑵应聘条件


  ①学历及专业条件:具有师范类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②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③服从源城区教育局统一调配(下同)。


  2.小学


  ⑴招聘职位(32名)


  ⑵招聘范围


  ①A类教师职位:不限户籍。


  ②B类教师职位:源城区户籍居民。


  ⑶应聘条件


  ①学历、资格条件:应聘A类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师范类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B类教师职位的,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或师范类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②专业条件:应聘小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和科学教师职位的,所学专业须对口(其中:应聘科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物理、化学、生物等专业毕业);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职位的,所学专业不限。


  ③其他条件:应聘A类教师职位的,35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B类教师职位的,须2017年应届毕业生。


  (四)选招具有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小学教师(35名)


  1.招聘职位


  2.招聘范围、条件


  ⑴招聘范围:具有源城区户籍和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2年以上(含2年),任教期间按国家规定缴交了社保费用的现岗人员。


  ⑵学历及专业条件: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品德与社会、心理和科学教师职位的,所学专业须对口(其中:应聘品德与社会教师职位的,须具有政治、历史、地理等专业毕业;应聘科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物理、化学、生物等专业毕业);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职位的,所学专业不限。


  ⑶年龄条件:40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五)选招中学实验员(5名)


  1.招聘职位


  2.招聘范围、条件


  ⑴招聘范围:源城区户籍居民


  ⑵学历及专业条件: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仪器管理或物理、化学、生物专业毕业。


  ⑶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六)选招幼儿园教师(3名)


  1.招聘职位


  2.应聘条件


  ⑴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前教育专业以上学历及幼儿教师资格证。


  ⑵资历条件:具有2年以上(含2年)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⑶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应聘者本人于7月11—13日到源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公园路19号,即区教育局旁)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往届生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学业成绩表及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第四类的,具有2年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考生,并出具任教期间缴交的社保证明和当地教育局出具(盖行政章)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二)2017年以来拍摄的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


  (三)应聘者属于源城区户籍居民或源城区的,应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应聘者属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上级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优待人员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应聘者属于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优秀教师,应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只能应聘其中一个职位,须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及聘用


  (一)考试形式:⑴笔试;⑵面试。其中,“选招师范类普通全日制研究生”、“面向全市选招市级以上‘三名’工作室主持人、‘首席教师’等优秀教师” 应聘者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二)笔试内容:⑴应聘教师职位:考察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⑵应聘实验员职位:考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和仪器管理专业知识。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报名时详见《应聘须知》。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为面试的资格试。面试人选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数达不到1:2的,按笔试人数确定。


  (四)面试:面试以说课为主,具体形式详见《应聘须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1.笔试、面试成绩的满分各为100分。


  2.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聘用人选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总成绩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拟聘用对象须提供县(区)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公示无异议且通过计生情况审查及政审后,组织拟聘用对象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的将予聘用。在2017年9月30日前,如有拟聘用对象声明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替补人选。


  (七)岗位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职位时,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市级以上“三名”工作室主持人和“首席教师”等优秀教师除外)。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工作调配: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源城区教育局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定期定向服务协议,按照定向招聘要求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中,“选招的师范类普通全日制研究生”、“面向全市选招的市级以上‘三名’工作室主持人、‘首席教师’等优秀教师”须在定向分配学校服务3年以上;选招的中小学教师和具有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小学教师及选招的中学实验员,须在定向分配学校服务5年以上。


  (九)聘用手续:对正式聘用人员,源城区教育局将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及时办理建档、纳编、套资等相关聘用手续。


  (十)违规违约责任: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录在案,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源城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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