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承德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急需岗位选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来源:承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7-06-28 13:53:52
  承德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聘急需岗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加强全市军粮供应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文件精神,结合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局分党组研究决定并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承德市粮食局军粮供应中心急需岗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承德市粮食局军粮供应中心,隶属承德市粮食局,差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和成品粮油应急保障任务,组织实施军民融合军粮保障创新示范工程,负责军粮供应计划落实和下达,全市军粮差价款预、决算和差价补贴申报、审批与拨付,全市军用粮票管理,全市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审核认定,全市军供信息网络管理,全市军粮供应网点建设和维修改造,部队平战结合军粮供应应急预案拟定和实施。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工程硕士学位,物流工程专业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5日以后出生),因部队军粮供应涉密需中共党员。
 
  2、选聘方法。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复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专业条件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校国防生,现役军人;
 
  3、已在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选聘急需岗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承德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选聘急需岗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五、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17年6月27日开始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8:30至7月5日17:30。
 
  (2)报名地点:市粮食局人事科;地址:承德市行政中心西楼六楼616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携带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证书原件、中共党员证明信(详见附件2),以及1.5寸照片1张。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审查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考生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中共党员证明信(详见附件2)、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毕业证需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需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书》;已就业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信。
 
  市粮食局选聘领导小组认真审核报名人员的有关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条件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4、组织面试考核
 
  面试采取测评考核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1)面试流程: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综合能力考察时间10分钟。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结束后统一公布。
 
  (2)考生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时间、地点:以承德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电话通知为准。
 
  (4)拟选聘人员的确定: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包括60分)者,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时,不能确定为拟选聘人员。
 
  5、体检
 
  拟选聘人员体检统一由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选聘人选。
 
  6、政审
 
  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并对其档案材料进行审核。
 
  7、公示
 
  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天。
 
  8、复核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选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9、聘用
 
  (1)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已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六、有关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在进行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3、本公告由承德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2027995
 
  附件1、《承德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选聘急需岗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表》;
 
  
 
  2、中共党员证明信。
 
  承德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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