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烟台长岛县人民医院招聘9人简章

来源:长岛县人民政府 2017-06-29 11:42:08
  2017年长岛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7年长岛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9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6年7月 3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7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7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7月3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医疗类和护理类两类,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交费。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9:00-7月7日12:00


  (二)报名地点: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政工科


  (三)资格审查:2017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4样式)等。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须填写《长岛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可在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


  (四)现场交费。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考务费收取标准为: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到长岛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有关情况2017年7月7日18点前在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changdao.gov.cn/cn/)公布。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内容: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准考证的领取。2017年7月7日下午14:30-16:00凭交费单据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领取。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7月9日上午8:00开始。


  2、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3、面试准考证的领取。2017年7月8日下午17:00-18:00,在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政工科领取同时交纳面试考务费。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214900


  监督电话:0535-3213585


  成绩查询网站: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gdao.gov.cn /)


  公告、公示网站: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changdao.gov.cn/cn/)


  点击下载>>>长岛县人民医院1-4.zip


  1.2017年长岛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