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张家界慈利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7年中共慈利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及《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张人社发〔2014〕70号)精神,结合招聘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实际,经中共慈利县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慈利县委政法委)申请,县编委核定,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2017年慈利县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慈利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2名,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见《2017年慈利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jjcl.gov.cn/)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4日到1999年7月14日期间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7.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生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以此类推。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考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2日至7月14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
慈利县委政法委政工室(0744-3225733)。
(三)报名流程
考生下载《2017年慈利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 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 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于报名表“相片”处,另一张背面写上报名号和姓名后上交报名工作人员) 将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报名要求中需要提交的证件资料到慈利县委政法委政工室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成功。
(四)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以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原件,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7年7月20日(工作时间)到慈利县委政法委政工室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及写作,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9:00-11:00.
3.笔试地点:笔试在慈利县城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
(二)面试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由慈利县委政法委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由慈利县委政法委在面试前3日提前通知考生。
(三)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由慈利县委政法委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慈利县委政法委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慈利县委政法委组织,考察的重点是针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慈利县委政法委根据空缺名额,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慈利县委政法委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被聘人员办理工资等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2.报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慈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八、报考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0744--3225733(县委政法委政工室)
监督举报电话:0744--3222133(县委政法委)
0744—3222324(县委组织部)
0744--3368598(县人社局)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务院令第652号,原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人社发[2014]70号文件执行。
附件下载:
1、2017年慈利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doc
中共慈利县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慈利县委组织部
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