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蚌埠怀远县党校招聘教员2人公告
为加强怀远县委党校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研究,决定实施2017年怀远县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员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985”“211”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历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党校教员2名。一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位代码01;一名法律专业,职位代码0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与过硬的政治素质;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7—11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安徽省怀远县委党校办公室(怀远县禹王路17号)。联系电话:0552—8011469(怀远县委党校办公室)。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现场填写《2017年怀远县委党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3、报考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与招聘的报名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5、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及时在中国怀远网、怀远先锋网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县人才办负责实施,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考官构成。组成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名专家组成。
3、面试的内容、形式:
(1)内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为党的基本理论。法律专业为相关法律知识。
(2)形式。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形式,讲课课题在面试前统一指定。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4、面试的程序:
(1)报到和抽签排序。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统一封闭管理,并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报考人员面试出场顺序。
(2)面试实施方式。面试由主考官主持,各考官根据报考人员上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面试总分100分,考官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面试成绩公布。根据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后的平均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工作人员计算出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在下一个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选聘。
6、本次招聘不收任何费用。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在中国怀远网、怀远先锋网通知。
考察工作由县委党校、人社局、人才办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含直系亲属的家庭成员)、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中国怀远网、怀远先锋网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不按公告和合同约定履行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核销编制。
(五)待遇
聘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津补贴;本次拟录用人员,工作前三年可享受免费单人间公租房。
五、纪律与监督
1、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2、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怀远县委党校举报电话:0552—8011469。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县委党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2—8011469
怀远县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