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海盐市沈荡镇政府招聘公告

来源:海盐人事人才网 2017-07-04 10:58:11
沈荡镇政府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沈荡镇政府下属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退伍军人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6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3、作风正派,注意自身形象,身体健康;
 
  4、退伍军人,年龄在18-35周岁(1999年7月3日—1982年7月3日期间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海盐户籍。
 
  三、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请于7月6日—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转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到沈荡镇政府二楼西小城镇整治办登记报名。
 
  2、考试。考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后,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政审。参照职工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
 
  4、录用。经政审合格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五险一金。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5、其他。体检、政审、公示不通过或有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员按通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特别提醒:凡《招聘通告》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未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录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录用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4、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五、咨询电话
 
  小城镇整治办,0573-86587058。
 
  点击下载>>>
 
  沈荡镇政府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沈荡镇政府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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