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内江市人才交流中心招聘简章
关于内江市人才交流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内江市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称用人单位)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会计;
编制类别:事业编制;
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招聘名额:1名。
二、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面向全国。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敬业;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守法遵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的记录;
4.身体健康,能完成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岗位条件
1.经济学大类或工商管理类硕士研究生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30周岁及以下。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才网、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4日至7月1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市人才交流中心2楼204室)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内江市人才交流中心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请提前下载填写,并张贴照片。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核
成立考核组对报名者进行德、能、勤、绩、廉以及工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由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参照《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内人社发〔2017〕2号)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次招聘由内江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内江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28513
监督举报电话:0832-2050892
附件:1.内江市人才交流中心二O一七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待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