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宣城宣州区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10人公告
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确保刑罚正确实施,维护全区社区矫正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以岗择人,岗责一致。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10名。其中:区社区矫正中心3名,社区矫正大队7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专业不限,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矫正工作,服从社区矫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二)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言语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曾因违反公益岗、协管员、辅警等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为社区矫正协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宣州区人民政府网(www.xuanzhou.gov.cn)、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uanzhou.gov.cn/XzLbj/)、宣州区司法行政网(www.xuanzhou.gov.cn/XzSfj/)等网站发布,后续有关信息将在宣州区司法行政网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报考者请访问宣州区政府网、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宣州区司法行政局网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表格,现场填报。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7月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宣州区司法局(天平路17号三楼)。
联系电话:0563-3010552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下述材料: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完整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等资格。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4)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宣州区司法局具体负责,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笔试人选,2017年7月13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2:30-5:3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宣州区司法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社区矫正协管员招聘笔试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两科。考试大纲参照2017年度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进行(具体见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步定在7月中下旬,考场设在宣城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合成成绩(折算):按百分制计分法计算,笔试合成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笔试成绩于2017年7月下旬统一在宣州区司法行政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五)面试
面试由宣州区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录总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面试(末位若出现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应变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按百分制计分法计算。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录总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确定。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人员名单上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体检和考察。
3、体检工作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集中组织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工作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录聘资格。
5、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或在拟录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应聘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区司法行政网站公布。其中,确定的拟录聘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录聘资格。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聘用形式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制,录聘人员统一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内,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取消其录聘资格,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续聘依据,合同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
2、劳务派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考试、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拟录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录聘人员自主选择受聘单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顺序选择受聘单位)。
3、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1680元。试用期结束正式录聘后的工资待遇为月薪2100元,人均年绩效工资10000元,绩效工资按年度考核结果确定,由用人单位为被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不再重复办理。
4、根据有关规定,为社区矫正协管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证其依法享有的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六、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舞弊的,取消其报考和录用资格。
3、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咨询电话:0563-3010552
监督电话:0563-3028562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招聘信息在网站发布,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检和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区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宣州区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