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自贡市贡井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招聘公告
贡井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贡井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人数
自贡市贡井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工作人员2名,性质为自贡市贡井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聘用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机关综合业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
户籍在自贡市所辖区县,有就业愿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2017年7月1日及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至今未就业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和心理健康;
2.已办理失业证,进行了就业困难对象认定,并且从未在贡井区内外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或在贡井区内外享受岗位补贴未满3年;
3.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旅游管理与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各一名;
4.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5.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6.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三个月),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 由本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到自贡市贡井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贡井区新育才小学后2楼)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
3.联系电话:0813—3305679
(二)资格审查
对参加报名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7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面试成绩为个人总成绩,按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前2名者进入体检和政审程序,时间另行通知。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政审后不能录用人员时,由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召开班子会议,根据参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政审。
(五)公示
自贡市贡井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工资及相关待遇
1.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工资薪酬(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金额)标准专科生每月1400元、本科生每月1600元、研究生每月2300元;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奖励1个月工资薪酬;在三年聘用期内,服务每满一年,月工资薪酬增加200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聘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2.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及单位工会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自贡市贡井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负责解释。
自贡市贡井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