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沧州河间市直党群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河间党建网 2017-07-10 13:37:33
  中共河间市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报经沧州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批复,决定为市直党群系统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中共河间市委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招聘5名;中共河间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招聘1名。详见附件《职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7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具有河间市辖区户籍或为河间辖区生源地。


  (二)基本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规定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计生政策且未取得《结论证》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河间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市委三楼东侧)。报名咨询电话:3223568。报名者要提前登陆河间党建网自行下载填写《河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3张同版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如有在各类报刊发表作品的,可一并携带复印件。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资格初审。报考同一职位要形成竞争,报考各职位的人数与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5:1,如达不到报名比例,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人数。招聘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人员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3.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应及时关注河间党建网,按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应同时提供报名人员、代领者身份证件。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以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满分为100分,考试限时120分钟。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与招聘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依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同一招聘职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办法确定排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办法确定。


  由招聘办对取得复审资格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考察内容为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并履行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程序。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河间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办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因公示有问题取消聘用及聘用1个月内人员自动离岗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聘;


  (三)涉及招聘工作的表格、资料、通知、公告等将及时在河间党建网发布。


  (四)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附件:


  1.河间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河间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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