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邯郸武安市招聘教师260名公告

来源:武安市人民政府网 2017-07-10 13:44:21
  武安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 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年-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17年招聘教师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武安市常住户籍或已婚配偶为武安市常住户籍和生源地为武安市的考生报考,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17日以前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招聘人数


  根据武安市教育局岗位空缺情况和2017年武安市教育局教师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教师)人员260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76名,一般乡镇小学全科教师85名,山区边远乡镇小学全科教师79名,乡镇幼儿教师20名。


  2、岗位条件


  农村初中教师: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与所学专业一致),专业对口的未就业的毕业生。


  一般乡镇小学全科教师: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的毕业生。


  山区边远乡镇小学全科教师: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的毕业生。


  乡镇幼儿教师: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


  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7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30周岁(1987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2017年武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5、参加以往武安市教师公开招聘(选聘)考试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19日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教育局分院(原十处学校)南一楼


  联系电话:0310-5652717


  联系人:李永斌 袁有书


  3、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出具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专科除外)、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等所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已婚报名人员还需出具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


  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本人到报名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武安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从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an.gov.cn)下载打印并按填表说明填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6、开考比例


  农村初中教师岗位、一般乡镇小学全科教师岗位、山区边远乡镇小学全科教师岗位和乡镇幼儿教师岗位均不低于1:3。如某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考岗位。


  7、报名情况公示


  请关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an.gov.cn)上对报名情况的公示。


  8、准考证领取


  报名结束后,请关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an.gov.cn)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


  (二)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农村初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职业能力测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一般乡镇小学全科教师岗位和山区边远乡镇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职业能力测验(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内容);乡镇幼儿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幼儿保教专业知识等内容)。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统一为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an.gov.cn)公布。


  (三)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an.gov.cn)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原件以及其它相关证实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人选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an.gov.cn)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


  请关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an.gov.cn)发布领取面试准考证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方式


  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由评委现场打分。具体面试方式和内容另行公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an.gov.cn)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该岗位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取学历高的考生,如学历也相同,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办法。确定的体检人选名单通过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an.gov.cn)进行公布。


  体检工作由武安市人社局会同武安市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资质),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武安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通过个人总结、查阅个人档案、了解谈话和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所空岗位不递补。


  无故不参加体检或不配合考察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an.gov.cn)及市教育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所有岗位被聘用人员首聘聘期均为6年。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首聘期内,试用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首聘期内所有岗位被聘人员均不得调整岗位。首聘合同将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如被聘人员违约需按(聘期-服务年限)×10000元计算缴纳违约金的条款协商解决。


  五、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实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有关证件、证实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人事档案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拟聘用后、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岗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后自动放弃岗位的和在首聘期内辞职的,今后一律不准参加我市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本次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an.gov.cn)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看网上信息或电话通知不到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


  武安市人社局:0310-5650706


  武安市教育局:0310-5639559


  监督举报电话


  武安市纪委(监察局):0310-5653404


  本公告发布后,原则上不作变更,如某些环节确需变更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布执行。


  本公告由武安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武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2017年武安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2017年武安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填表说明


  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 安 市 教 育 局


  2017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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