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聘100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公告

来源: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 2017-07-10 14:12:40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扩大行政执法监督的覆盖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全旗拟公开选聘100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执法程序,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无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六)具有陈巴尔虎旗户籍或在陈巴尔虎旗工作满2年以上(所在单位需出具证明);
 
  (七)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25 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选聘程序
 
  (一)申报
 
  按照本公告要求,符合条件的参聘人员填写《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登记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及一寸蓝底近期免冠正面照2张,如有所属的具体单位还需携带单位证明,于7月25日前到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旗档案信息综合楼312室)报名,报名表可到旗政府法制办公室312室领取,也可直接登录陈巴尔虎旗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通知栏自行下载。
 
  (二)审核
 
  旗政府法制办公室依据选聘条件和要求,于2017年7月31日前对申报参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公示
 
  由旗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审核通过的拟聘人选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0日在陈巴尔虎旗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
 
  (四)聘任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参聘人员由旗政府法制办公室颁发《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
 
  四、工作职责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持《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协助旗政府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按照监督区域范围,向旗政府法制办反映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二)向旗政府法制办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没有工作报酬。
 
  五、工作纪律
 
  (一)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不得以权谋私或者妨碍行政机关正常的公务活动,不得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得以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
 
  (四)正确使用《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不得转借或者用于非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条款。
 
  六、任期与解聘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3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重新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到期未续聘即自行解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前解聘: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不履行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职责的;
 
  (三)违法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权,或者利用行政执法监督权谋取私利的;
 
  (四)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
 
  (五)将《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转借或者用于非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
 
  (六)其他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情形。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在聘期内主动提出不再担任的,应当由本人向旗政府法制办提出书面申请。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在聘期内辞职或者被解聘的,由旗政府法制办予以公告。
 
  七、其他事宜
 
  聘请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举措。  各苏木镇政府、旗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为宣传,使社会广泛知晓、自愿、主动参与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活动,并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人、教师、社区及嘎查辖区内等符合选聘条件且热心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队伍中。
 
  报名邮箱:cqzffzb@163.com
 
  联系人:李帅  史佩冉    联系电话:6717181
 
  此公告
 
  附件: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登记表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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