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日照市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简章

来源:日照市人民医院 2017-07-10 16:02:11
  日照市2017年市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日照市2017年市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护理及助产岗位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5、护理及助产岗位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尚未注册的需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相应执业资格必须在报名系统中注明现有资格获得年月。护士执业资格对2017年毕业生暂不作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格等条件。已明确专业及研究方向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毕业证或学位证上有相应注明,无相应注明则需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出具经导师、院系、学校三方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同一岗位有不同学历层次需求的,报考时务必注意加以区分。
 
  7、在职人员报考的,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或证明。
 
  8、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审核和缴费
 
  1、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4日 9:00-7月16日18:00。
 
  查询时间:2017年7月14日11:00-7月17日18:00。
 
  报名网站:http://124.128.152.243/wb_rzygj/webRegister/index.aspx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流程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考,对于重复报考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自负。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日照市市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
 
  (2)单位审核。初审时间:2017年7月14日11:00-7月17日18:00。应聘人员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因提交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须在7月17日18:00前重新提报。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7年7月14日11:00-7月18日18:00。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7月26日9:00-7月29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本、专科职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招聘研究生职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日照市市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执业(从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护理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交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或证明。以上证件或证明需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日照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局留存备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考试范围为考生网上报名选定岗位后,“考试科目”下拉框内规定的考试科目内容。考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职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并向编制部门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签订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日照市市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0633-7960137。
 
  附:1、日照市2017年市级公立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及专业要求
 
    2、日照市市级公立医院2017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日照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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