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佛山高新区(狮山镇)政府招聘106人公告
2017年佛山高新区(狮山镇)政府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佛高区(狮山镇)政府工作人员106名。
一 、招聘职位及条件
报名人员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各类职位及条件如下:
1、佛高区(狮山镇)政府辅员84名。年龄35周岁及以下(职位表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佛山市内户籍,有机动车驾驶证,自备上班及开展工作的交通工具。
2、在狮山镇村(居)储备人才中定向招聘狮山镇及社会管理处政府辅员6名。年龄40周岁及以下,任职满两年,有机动车驾驶证,自备上班及开展工作的交通工具。
3、在狮山镇复退军人中定向招聘狮山镇及社会管理处政府辅员5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狮山镇户籍,有机动车驾驶证,自备上班及开展工作的交通工具。
4、狮山镇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11名。年龄35周岁及以下(职位表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佛山市内户籍优先。
以上职位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应届生可以报名,但须取得毕业证后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年龄、学历及工作年限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截止。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7月7日至7月2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狮山博爱路10号狮山镇政府大楼三楼312办公室(佛山高新区党群工作局、狮山镇组织工作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履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生带《就业推荐表》)、户口簿、驾驶证、相关专业证书等(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一张。如代报名的,需携带代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四、招聘程序及薪酬
经审查符合资格的应聘者进行笔试、面试、体检后择优录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政府辅员由佛高区(狮山镇)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镇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由相关事业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待遇按照有关收入待遇文件执行。
联系人:陈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86689607、86688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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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高区党群工作局
狮山镇组织工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