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曲靖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曲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7-12 13:11:55
2017年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为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与工作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促进全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经区人民政府批准,麒麟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一)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17年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2017年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在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l.gov.cn/以下称“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含30日)以前】,男性,身高在1.70米(含1.70米)以上。
3、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麒麟区劳动就业中心服务大厅(地址:南宁北路157号)
4、报名注意事项:
(1)提供《2017年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与资格审核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提供符合笔试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提供《2017年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本人近期半寸免冠正装彩色照片(3张) 及电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岗位招聘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者,在规定网站公布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7年7月27至28日到麒麟区劳动就业中心服务大厅领取。
五、笔试
(一)笔试类别。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宪法、人民警察法)、公安基础知识、写作以及计算机应用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的公布及查询。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笔试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仅限2017年度有效。
(四)笔试政策性加分。
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被评为革命烈士的子女笔试成绩加8分(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革命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以上加分证明材料请于报名时由考生本人提供。
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在规定网站公布。
3、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公布。
七、体检、政审考察
体检和政审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生在本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优先招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程序,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政审等有关要求进行。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含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 30天)。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内由麒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确定。
十、纪律和监督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及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负责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全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试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监督电话:0874-3510677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信访接待室
咨询电话:0874-3516206
本公告由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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