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聊城莘县国税局、地税局招聘21人公告

来源: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7-12 15:49:03
  关于招聘莘县国税局、地税局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县国地税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莘县国税局、地税局
 
  三、招聘条件
 
  具有莘县户籍(落户时间截止简章发布之日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毕业生;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一。
 
  五、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填写《岗位应聘报名表》,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同时出具学信网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附带二维码)。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三)核发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并缴纳40元考务费,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核发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14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莘县党校大门东临)。
 
  六、聘用程序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与聘用人数之比未达3:1的,直接组织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按照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的顺序,进入考察环节。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三)考察与体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考察与体检。
 
  (四)决定聘用。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决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试用期管理及工资待遇
 
  1、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劳务派遣身份,由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
 
  2、工资待遇: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3、这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岗位月薪80%发放,试用期过后补缴社保。
 
  4、本公司不招收兼职人员。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提交与原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八、其他
 
  应聘人员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17353549116
 
  18265565818(李老师)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附件: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汇总表.doc

 
  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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