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吐鲁番市公安机关事业编招聘927人公告

来源:吐鲁番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7-13 14:28:40
  吐鲁番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为保证总目标在吐鲁番落地生根,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经研究吐鲁番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地方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2.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含2017年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初中及以上;
 
  4. 具有履行公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公安机关政审规定(附件2);
 
  6. 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近3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人事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 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4. 不符合公安机关政审规定的。
 
  以上涉及报考年龄、户籍等有时限要求的,均截止2017年7月2日(含当日,下同)。
 
  二、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7月14日
 
  2.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7月4日—7月15日
 
  3.网上打印准考证:2017年7月17日12:00以后
 
  (二)笔试:2017年7月19日 (具体时间、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 2017年7月22日12:00以后
 
  (四)资格审查:2017年7月25—26日每天9:30—19:30,7月27日前完成递补工作
 
  (五)面试时间:2017年7月28日开始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通过官网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7月1日通过吐鲁番网、火焰山网和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信息。
 
  (二)报名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先登陆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lf.gov.cn),点击“2017年吐鲁番市公安机关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的所有程序,并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
 
  2.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岗位,诚信报名,一旦缴费成功,个人信息不再修改。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并不予退付相关费用。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
 
  3.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无效。
 
  4.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40元,共55元,通过网上进行缴费。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能力、新疆区情和基本写作等。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或维吾尔文字命制,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按照要求予以加分。
 
  2.加分政策。①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者,笔试总成绩加5分;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必须满规定的服务时间)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总成绩加5分;③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市场。资格审查结合岗位条件和笔试入闱情况,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所产生的名额,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含)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含)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每人40元。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退伍军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若同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能测评
 
  面试合格者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实施。测评科目参照公务员警察职位标准执行(附件3)。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能考核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能考核人员。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附件4),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被告知体检结果3日内,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和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政治审查
 
  由公安局成立政治审查组,重点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状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达正式聘用文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培训
 
  由公安机关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三、监督及要求
 
  (一)为保证事业单位公开工作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对此项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信息发布
 
  通过火焰山网(http://tlf.xjkunlun.cn/)、吐鲁番政府网(http://www.tlf.gov.cn/)、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lf.gov.cn/)发布招聘信息。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五、政策解释
 
  招聘工作相关政策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吐鲁番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吐鲁番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0995-7603013
 
  吐鲁番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人事科0995-8529117
 
  监督电话:12388(市纪委信访举报专线)
 
  附件【附件1:2017年公安机关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附件2:岗位报考说明.doc】
 
  附件【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附件【附件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
 
  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吐   鲁  番  市   公  安  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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