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苏州昆山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辅助性岗位招聘12人简章

来源:昆山市政府网 2017-07-17 13:54:51
  2017年昆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12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 昆山户籍。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其它条件


  详见2017年昆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1.报名方法:本人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报名费100元。(报名审核通过后现场缴纳)


  2.应聘材料要求:《2017年昆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昆山籍)、学历(学位)证书、社保缴费清单、应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以上证件、证明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且报名当天提供,过期无效。


  3.工作经历的要求:是指截至2017年7月23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在部队服役期间的经历也视为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4.有关说明:(1)专业条件设置参照《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2)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用聘用的相关手续。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3日,9:00-16:00


  报名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五楼会议中心(昆山市崂山路9号)


  咨询电话:55137364、55137360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3)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四、考试


  1.开考条件。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


  笔试、面试等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在考试前短信通知领取。笔试、面试成绩均在昆山人才网公示(http://www.kshr.com.cn)。


  五、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对拟录用人员在中国昆山网(http://www.ks.gov.cn)和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n)公示7天,接受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六、录用和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57379905。


  本简章由昆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17年昆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7年昆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17年昆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昆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