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泰安水文局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招聘7人公告

来源:泰安人才网 2017-07-17 16:46:46
2017泰安市水文局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招聘人员公告
 
  泰安市水文局新建水资源监测设施运行管理实行购买社会化服务,按照《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水文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负责泰安市境内新设水文监测设施的运行和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事业心、责任心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水利、水文相关专业(含水文与水资源、水文地质、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水土保持、通信工程、环境工程、水化学等);
 
  6、因从事水文勘测工作,限男性;
 
  7、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

 

2017泰安事业单位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填制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提交材料:①报名登记表(请下载填写),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④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将提交的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taswzgk@126.com
 
  联系电话:0538-6279856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谈吐举止、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三)考察、体检
 
  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性质,为事业单位提供服务,不占用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正式聘用人员月工资不低于3500~4000元(含五险一金,工资具体金额与入职时学历层次和日常绩效挂钩)。
 
  点击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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