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淄博沂源县招聘环境监管网格员90人简章

来源:沂源县人民政府 2017-07-17 16:48:29
沂源县招聘专职环境监管网格员简章
 
  根据全县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沂源县共招聘专职环境监管网格员90名,以镇办责任区(管区、办事处)为单位,每个责任区分配1名网格员,同时,经济开发区配备5名,县环保局各配备10名。各镇办分配情况为:南麻街道7名,历山街道4名,南鲁山镇8名,鲁村镇10名,大张庄镇8名,燕崖镇4名,中庄镇5名,西里镇6名,东里镇7名,张家坡镇4名,石桥镇4名,悦庄镇8名。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严谨规范的程序,力求真实、客观准确地把素质过硬、能力较强、热爱环保工作的人员聘用到环境保护队伍中来。
 
  二、专职环境监管网格员岗位职责为
 
  1.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环境保护知识;
 
  2.负责开展网格责任辖区内污染源底数及变化情况调查;
 
  3.负责对网格责任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和重点区域例行监督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做好巡查记录;
 
  4.负责配合上级网格部门开展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落实环境整改措施;
 
  5.收集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6.做好上级网格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7.根据县生态办和县环保局安排开展具体工作。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热爱专职环境监管工作;
 
  2.环保局和经济开发区拟招聘人员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各镇拟招聘人员要求37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淄博市常驻户口,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学历。
 
  3.热爱并自愿从事专职环境监管网格员工作,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环保、化工、法律专业优先录用。
 
  四、报名地点和时间
 
  1.报考环保局和经济开发区职位报名地点:县环保局办公楼二楼党建办公室;
 
  2.报考乡镇职位报名地点:各镇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17年7月15日到2017年7月17日。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由县环保局负责招录,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的程序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材料中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经政审合格的,进行专职环境监管网格员业务素质培训,并进行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用。试用期一个月,由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关系,试用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被聘用的专职环境监管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所在镇办共同管理,与环保办合署办公,由县环保局进行考核。
 
  工资待遇为月基本工资2000元,随标准工资和工作量调整同步调整,并采取绩效考核补贴,按照县环保局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年给予1200-3600元的绩效考核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
 
  七、报名咨询电话:18505339176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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