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泰顺县罗阳镇人民政府招聘10人公告
来源: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7-19 10:25:56
罗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第1号)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罗阳镇拟向全县公开招聘罗阳镇临时工作人员共10名,其中社区5名,科室3名,安监所1名(限男性),高速公路政策处理专班专职驾驶员1名(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社区临时工作人员5名,科室临时工作人员3名,安监所临时工作人员1名(限男性),高速公路政策处理专班专职驾驶员1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 具有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 年龄在18—35周岁(含)之间,泰顺户籍;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 退伍军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
6. 身体健康。
四、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7月21日。
2. 报名地点:泰顺县罗阳镇人民政府(西大街55号,五楼党群办508办公室),联系人:夏婷婷,联系电话:59282607。
3. 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罗阳镇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
考试工作由罗阳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各占考试成绩的50%。
笔试:主要以《申论》形式考察个人工作能力。
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
按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有关待遇按照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临时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帮助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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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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