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017-07-19 14:05:22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017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为缓解目前我校人员急缺状况,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经校党委会研究,拟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20名,热诚欢迎有志于从事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优秀人才来我校应聘。


  一、学校概况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位于河北省沿海开放城市沧州市,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于1952 年在天津建校,是解放后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水利学校之一。建校60余年来,学校先后更名为“河北水利土木学校”(1952年)、“河北省天津水利学校”(1955年)、“河北水利电力学院”(1958年),“河北水利学院”(1960年);“河北水利工读专科学校”(1966年)、“河北水利专科学校”(1970年)、“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1992年),2016年3月28日,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再次升格为本科院校,重新命名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学校现设水利工程系、电气自动化系、交通工程系、电力工程系、土木工程系、计算机系、经济贸易系、基础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成人教育培训中心等10个教学单位,有专任教师370余人,其中副高职以上16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260余人。基本形成以工学专业为主体,水利电力专业为龙头,建筑、测绘、自动化、交通、机械、信息技术、经济贸易等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面向河北、河南、山东等省份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7800余人,函授、夜大等各类成人教育在校生2200余人。


  学校占地550余亩,教育教学设备先进,设施齐全,条件优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7%以上,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学校坚持“立足河北,面向全国,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形成了以全日制高等教育为主,集成人教育、岗位培训、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办学格局,成为特色鲜明,质量较高,与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良性互动的高等院校。


  二、指导思想及选聘原则


  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大局,以确保学校工作顺利开展为出发点,积极探索新型用人机制,推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招聘岗位对人才的要求择优录取聘用。


  三、招聘岗位


  详见《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7年自主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道德品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辅导员岗、管理岗年龄18-32周岁(1984年8月30日至1999年8月30日期间出生);其他岗位18-40周岁(1976年8月30日至1999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7月20日--28日。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7年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3),并将两表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岗位代码)”命名后一并发至hbsdxyzp@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请按要求的格式报名,不要重复多次报送。


  人事处依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并通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7月30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审查地点: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处(图书馆1129室)。


  联系人:赵晓毅 王诚杰 王德强


  联系电话:0317-7587061/7587066/7587068。


  提交材料:《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7年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和本人求职简历纸质版各一份,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格证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017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缴纳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3)笔试科目实行百分制,单科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4)笔试组织工作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处负责。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4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2)面试采用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试讲内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委根据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试讲情况提问,应聘人员当场答辩。(3)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行为举止、业务能力、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及其可行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4)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5)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60%),按1:1比例在面试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六、待遇及要求


  对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学校编制内员工办理。试用期三个月。


  七、本实施方案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仅适用于2017年人事代理招聘工作。


  附件1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7年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7年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应聘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处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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