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经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社厅审批同意,我会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必须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招聘康复技术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要求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儿科医学、康复治疗学、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专业,持有医师资格证、或康复治疗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证书,要求有3年及3年以上康复工作经验。(上述专业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不限工作经验;上述专业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招聘肢体辅具康复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要求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康复医学、临床医学、运动人体科学、中医医学专业,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相关从业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自治区残联网站上同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办法
1.应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广西残联2017年应聘材料+姓名”格式命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7月28日
各招聘单位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如下:
自治区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南宁市罗文大道48号广西残疾人事业园内左边办公楼10楼1007室,陀翀,0771-3123898,kfzx_bgs@gxdpf.org.cn
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南宁市银海大道建业路22号办公楼4楼办公室,岑悠,0771-2537235,fjzx_bgs@gxdpf.org.cn
2.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求职材料:《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上岗资格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全部应聘材料扫描并压缩后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我会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残联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若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降低比例开考。
(四)笔试
1. 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等。
2.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减少招聘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又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需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才能降低比例开考。
3.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前3天在自治区残联网站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同时,各招聘单位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 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笔试后一周后登录自治区残联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须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3天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自治区残联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同时,各招聘单位还应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3)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内,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材料原件。
(5)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在自治区残联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其本人。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招聘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与聘用
1. 公示
对于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残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无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2.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凡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次报自治区残联审核,自治区人社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71-3186996,3186995。
附件: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docx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