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招聘4人简章

来源: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7-21 13:16:32
  2017年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烟台市知识产权局下属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为山东首家、全国第二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承担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专利预警分析及动态监测等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1976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7年7月30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9:00-8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7月31日12:00-8月3日9:30;


  缴费时间:2017年7月31日12:00-8月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kszx.yt12333.com/(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8月3日9:30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3日12: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8月2日16: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7年7月31日12:00-8月3日16:00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7年8月4日10:00-8月5日9:30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后,应于2017年7月31日12:00-8月3日12:00到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806房间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办理时需提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办理退费。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岗位成绩合格线的,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于8月7日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审查定于8月8日上午8:30-10:30进行,参加人员需由本人带齐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证书原件、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原件;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原件(样式见附件2。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8月11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将于8月8日11:00-12:00以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定于8月8日14:00-16:00进行。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5日上午9:00-11:30。笔试成绩于8月7日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合格线于8月7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于8月8日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定于8月9日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54494,6905229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


  监督电话:0535-6783596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kszx.yt12333.com/)


  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ytrsj.gov.cn/)


  点击下载>>>


  附件1:2017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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