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规定,黑龙江省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政府投资审计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审计厅,是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黑龙江省审计厅开展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年龄、工作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9:00-2017年9月4日11: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3.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可在2017年8月22日9:00-2017年9月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省审计厅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或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注意事项:
(1)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2)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5)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考生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7)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8)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为闭卷,主要考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审计厅网站(http://www.hljaudit.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职称证、资格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和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黑龙江省审计厅网站。
3.考试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与考核。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省审计厅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黑龙江省审计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根据实际聘任岗位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春雨 黄振宇
联系电话:0451-82533873 、0451-82563003
纪检电话:0451-8253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