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公益性岗位招聘23人公告

来源:昆山市政府网 2017-07-24 13:24:20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公益性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录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经研究决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办学校公益性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3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录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职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户籍条件:具有昆山本地户籍。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外市生源考生不能视作具有昆山市户籍。
 
  3.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及专业: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临床、全科医学或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录学校、人数详见《2017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录公办学校公益性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介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阳港实验学校(地址:昆山开发区西巷路58号)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29日 上午 09:30—12:00、下午1:00——4:00。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09:30—12:00、下午1:00——4:00。
 
  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阳港实验学校(地址:昆山开发区西巷路58号)
 
  领取准考证需携带报名人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领准考证另需携带代领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
 
  (2)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3)本人近期清晰2寸免冠照片3张。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录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五、相关事项
 
  1.在整个招录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本次招录只组织笔试,笔试成绩设合格线为60分,考生成绩达合格线方可录用。
 
  3.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考生须按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体检通知》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5.户籍以2017年7月29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六、考试及公示
 
  1.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8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内容包括医疗救治、卫生保健、药品使用、传染病预防等。
 
  2.公示。
 
  (1)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网上公示,详见中国昆山网(www.ks.gov.cn)和昆山开发区人才网(www.ksren.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本次考试所涉及的各环节相关通知均在以上2个网站公布。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八、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录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职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在招录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选岗、录用与待遇
 
  通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自主选岗,确定录用学校。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昆山网(www.ks.gov.cn)和昆山开发区人才网(www.ksren.com)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人事转移或毕业生报到手续,与各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30日内未能报到的视为放弃。
 
  人员一经录用,将享受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公积金。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录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开发区纪工委电话0512-50197668。
 
  十一、咨询电话:0512-55216841、5521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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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7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录公办学校公益性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介表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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