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沧州青县广播电视台招聘10人公告
根据青县广播电视台的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青县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播音主持3名,编辑记者3名,广告策划制作2名,广播电视技术2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不良嗜好,没有不宜从事广播电视工作的其他原因;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4、具有青县户籍或青县生源地考生(外地户籍考生与青县户籍人员登记结婚的允许报考),播音主持岗位不限制户籍;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6、播音主持岗位要求普通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及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编辑记者岗位要求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电视编导等相关专业毕业。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2至3岁,学历可放宽至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广告策划制作岗位要求普通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广告营销、影视制作、动画设计等相关专业毕业,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广播电视技术岗位要求普通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广播电视技术、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凡报考此次招聘的考生一律由本人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进行处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9日至2017年7月30日
2、报名地点: 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2房间
3、联系电话:0317-4022030
4、报名方式
本人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编辑记者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
三、考试步骤
1、2017年7月22日至2017年7月28日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在青县电视台和青县政务网(http//www.qxrlzy.com)上发布。
2、2017年8月2日下午报考人员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2房间领取准考证。考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应考。
3、2017年8月3日上午7:00开始进行播音主持和编辑记者岗位的初试和笔试考试,复试和面试在初试完成后另行通知。2017年8月4日上午7:00开始进行广告策划制作和广播电视技术岗位的笔试考试,现场操作在笔试考试完成后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及内容
根据不同岗位需求,采取相应的考试办法。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3及以上)的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初试(播音主持)和笔试(编辑记者、广告策划制作和广播电视技术),复试(播音主持)面试(编辑记者)和现场操作(广告策划制作、广播电视技术)成绩均应在60分(含60分)以上。
1、播音主持岗位考试采取初试和复试的方法。初试包括自我介绍30分(时间3分钟),现场播报50分,三分钟才艺展示20分,总成绩为100分。根据初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初试完成后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和参加复试人选在公示中说明。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考试内容待初试结束后确定。
2、广告策划制作和广播电视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现场操作的方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现场操作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笔试科目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操作人员。现场操作考试由考生现场上机操作,广告策划制作岗位考生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广播电视技术岗位考生按要求现场实际操作排除故障,聘请外地专家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
3、编辑记者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聘请专家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
4、考生的总成绩按照各岗位要求进行核算,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按拟录用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地点和时间统一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
3、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需提交本人档案和学历认证报告。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履行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进行递补,所余招聘指标待下次招聘时使用。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并列入黑名单,三年不允许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本方案由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