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怀化洪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洪江区政府
2017-07-24 14:31:23
2017年洪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结构, 2017年度洪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全区共有18个招聘单位,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洪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限洪江区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截止2017年8月2日以前落户洪江区;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8、年龄在30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2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1年8月2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方法
(一)方式、时间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地点设洪江区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二)报考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和具体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2张。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请示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怀化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8月10日至8月11日(上班时间)带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12日,考试地点、考室安排等详见准考证。
3、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师德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
4、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其中医学基础相关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
5、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试教)
1、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教)的人选。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成绩相同的考生均进入面试(试教)。面试(试教)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2、招聘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分数,方可进入面试(试教)。
3、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内容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进行授课。试教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4、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且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三)成绩合成
1、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按笔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
2、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
3、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笔试成绩与面试(试教)成绩都相同者,增加一门笔试)。
2、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3、如有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等方面不合格,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只能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均在洪江区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2、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洪江区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洪江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它未尽事宜,由洪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762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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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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