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出版物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天津市出版物质量检测中心 2017-07-27 15:24:39

  天津市出版物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出版物质量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1名,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专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或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办法


  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4日在天津市新闻出版局网站(www.tjsppb.gov.cn)发布招聘公告,有意者可从我中心邮箱下载报名表,邮箱网址:cbjzjzx@163.com,邮箱密码23351002。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bhssky@sina.com


  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14日8:30至2017年8月15日17:00,合格人员由我中心电话通知本人。


  (二)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7年8月18日。


  面试考场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超过规定入场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面试资格。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我中心公示栏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体检结果,按照德才兼备、录用岗位要求的标准,对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


  拟聘用人统一在天津市新闻出版局网站(www.tjsppb.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本中心负责通知已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 23351003


  监督电话: 28335410


  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天津市出版物质量检测中心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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