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沧州青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99人公告
进一步充实县医院医护人员队伍,满足县医院搬迁扩容后的人力资源需求,结合我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模式
根据当前招聘工作要求,本次招聘由县医院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县监察局、人社局、卫计局、财政局负责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三、招聘名额及标准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医技等工作人员99人,要求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各专业具体名额及要求如下:
(一)医技人员57人,其中:
1、临床职位招聘计划42人。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本科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二甲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户籍不限。
2、麻醉职位招聘计划4人。要求麻醉专业,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3、放射医学职位招聘计划5人。要求医学影像专业,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三批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本科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二甲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户籍不限。
4、中医职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中医专业,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户籍不限。
5、急症定向职位招聘计划2人。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三批及以上学历,青县户籍或青县生源地。
6、检验职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医学检验专业,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青县户籍或青县生源地。
7、药剂职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药学类专业,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青县户籍或青县生源地。
8、眼视光职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眼视光医学专业,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县户籍或青县生源地。
(二)护理人员招聘计划40人,其中男性不少于5人。要求护理学专业,普通类全日制专科以上,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护士资格证,青县户籍或青县生源地;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三)法学职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法学专业,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县户籍或青县生源地;
(四)电路维护工程招聘计划1名。要求机电及相关专业,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县户籍或青县生源地。
四、考试办法
考试为笔试加试工的方式。
(一)笔试办法及笔试内容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第三方命题、阅卷。
2、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3、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
(二)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招聘待遇及要求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与编制内人员同等待遇。聘用的医技人员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可以解聘。
六、考试步骤
(一)组织考试
1、2017年7月26日至8月1日在青县政务网、青县电视台一套节目和青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2017年8月2日至8月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在青县人民医院政工科报名(联系电话0317-4313007)。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资格证,所有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一张;《青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打印版一张;一寸相片4张(必须同一版蓝底免冠照片)。
3、2017年8月6日上午8:00-11:30,考生持身份证到青县人民医院政工科领取考试准考证,考试相关信息在准考证上注明,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考。
4、2017年8月8日下午15:00-16:30进行笔试。
5、2017年8月8日在县医院门诊大厅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
6、2017年8月10日进入资格复审阶段,考生上午8:30到县医院政工科报到。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学历认证报告。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组织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地点和时间统一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
3、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聘前公示
经复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招聘人选在医院大厅公示栏及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所余招聘指标待下次招聘时使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工阶段。
(五)试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工一个月,医院建立试工人员考核办法,试工期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六)履行聘用手续
试工合格的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由县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办理录用手续后与县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所有岗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
七、考试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加县医院组织的公开招聘,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八、实施全程监督
县监察局指派专人全程监督招聘过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及时纠正可能存在问题的隐患,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廉洁公正。
附件:2017年青县人民医院招聘方案公告(附件1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