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招聘38人公告

来源: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7-31 11:03:41
2017年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因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8名(29个招聘职位),全部为卫生专业技术职位。
 
  二、招聘人员的性质
 
  事业单位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进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政办发〔2016〕64 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实施,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卫生进修学校(市区糕点弄38号,市区中兴南路绍兴市老年大学对面)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如应聘者在报名表中提供的信息经确认为虚假信息,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2017年卫技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提供网上在线打印成绩单视同具有该资格 )、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
 
  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必须在2017年7月28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
 
  招聘职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到计划数3:1的,按3:1比例开考,不到3:1比例的,一般应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职位(包括职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网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招考采取分类考试进行,其中:招聘职位要求为2017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参加笔试和面试;招聘职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直接参加面试;其他招聘职位,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15日下午(周二)14:00—16:00,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综合(基础医学),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各职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 2017年8月17日上午(周四)8:3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直接参加面试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实施。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酌情根据考试成绩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对象,并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录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本区(原则上在同一录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
 
  有工作单位的录用人员,在录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录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考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备案的除外)。
 
  3.报考条件中已有专业名称,按已明确的专业名称确定;招考条件专业名称相符的,则专业名称加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与招考职位一致的)也符合条件;招考条件为专业名称加括号的方向性专业,则只有此方向性专业符合条件。
 
  4.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参加笔试或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8.其它未尽事宜,可在网上或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75-84121117
 
  点击下载>>>
 
  1.2017年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xls
 
    2.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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