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铜陵义安区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5人公告

来源:义安区人社局 2017-07-31 14:03:43
  铜陵市义安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铜陵市义安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义人[2016]70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15名编外聘用人员。其中:社保局3名,担保中心3名,金桥经济开发区5名,司法局3名,文旅委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


  (二)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年龄等资格条件;


  (四)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或父母为本区常住户口。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铜陵市义安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附后)。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16日(周一—周三),逾期不再补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区人才楼二楼(公安路1号);


  咨询电话:0562-8829592、0562-8822756(仅限报名期间使用)。


  2、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均须填写《铜陵市义安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3)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各类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能证明学历层次的有效证件。


  (4)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3:1时,取消或减少岗位指标。


  (5)“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6)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45元,面试考试费每人80元。


  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7)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当场予以认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8月24日(周四)到区考培中心(人才楼二楼)领取《准考证》。


  (二)考 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笔试一份试卷,卷面分值满分为100分。


  报考社保局、担保中心、金桥经济开发区、文旅委的考生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分值占7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报考司法局的考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司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其中:行政能力测试占40%,《宪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各占15%左右。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笔试人员中按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对各种原因造成面试对象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 检


  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复检要求,经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核与公示


  体检合格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和方法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核。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核不合格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二)待遇。受聘人员占用招聘单位编外聘用指标,实行编外劳动合同管理。聘用待遇比照现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三)档案管理。聘用人员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相关用工档案,其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管理。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未被录用的人员进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上述五单位在两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可向区聘管办提出申请,将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纪律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没有按本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562-8812645(区监察局)


  0562-8829591(区人力资源局纪检室)


  六、本公告由义安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义安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docx [15.8 KB]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