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抚州东乡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员招聘12人公告
来源:抚州市人民政府网
2017-07-31 16:43:22
2017年抚州市东乡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有效解决我区消防现役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夯实消防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东乡县公安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招收合同制消防员。
(一)消防员招收人数
面向全区招聘12名合同制消防员。
(二)消防员招收条件
合同制消防员由东乡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从社会公开招聘。招收条件如下:
1、共同条件
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公民。中国共产党员优先。
2、岗位条件
灭火执勤岗位(12人):男性,要求年龄18-28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文化程度高中(中专)以上,优秀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到30岁,退役消防兵优先。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日至8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为东乡县公安消防大队;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交纳3张近期免冠照片。联系方式:朱队长 18702581088
(四)招考方式
身体素质测试:3000米长跑15分钟(必须达标,不达标不进入下一项目考试)、俯卧撑50次/2分钟、100米短跑15秒,分值为100分(3000米长跑50分、俯卧撑25分、100米短跑25分)。
面试:分值100分。
1、计分方法
面试占30%,体能成绩占70%(计入总分)
(五)体检
根据征招岗位的人数,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试成绩排前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体检。
(六)录取办法
在体检合格的人员当中,根据征招岗位的人数,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排名靠前的人员进行政审,最后在政审合格的人员当中由领导小组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合同制消防员采取企业合同制用工形式,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对于合同制消防员开展二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并施行一年一签。
(八)聘用待遇
合同制消防员工试用期基本工资为1600元/人/月,签订合同后待遇面议。
东乡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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