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正处级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编制3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2人,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2人。内设办公室、药品监测科、药品化妆品评价科、医疗器械监测评价科、药物滥用监测科5个科室。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监测中心努力做好药械化妆品风险防控的“侦察兵”和保障公众药械化妆品使用安全的“哨兵”,精准服务安全监管,主动服务医药产业发展,全面服务公众健康,取得良好成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连续10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连续7年、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连续5年居全国第一位。2013年,监测中心被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表彰为“全国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先进集体”,获“最佳研究评价奖”。2017年4月,监测中心被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中心坚持开展“研究型监测”,完成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子项目1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监测项目11项、专项研究项目2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评价中心研究项目16项。为全省药械化妆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服务全省药械化妆品产业发展、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用编进人计划的批复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
3.身体健康;
4.具备应骋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5.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和工作经历等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dfda.gov.cn/)及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网站(http://www.sdadr.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并发送传真,同时接受现场报名。电子邮箱地址:wangxiaojun@sdfda.gov.cn,传真:0531-88592706。
报名材料:(1)由本人签名的《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报名表命名,如:药品监测1药物化学张三报名表);(2)《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以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登记表命名,如:药品监测1药物化学张三登记表);(3)同时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④在职人员应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如:药品监测1药物化学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原则上取消岗位。
2.资格审查
对收到的报名表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完成资格初审后,电话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407室。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下列材料:(1)由本人签名的《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国外学习成绩单;(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相关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名单,通知符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专业笔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有资格进入面试。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内容根据岗位特点确定,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专业技术水平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专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网站相关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监测中心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网站:http://www.sdadr.gov.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编:250014
联系人:王家法、王晓骏
联系电话:0531—88592706、88592717
电子邮箱:jczxbgs@sdfda.gov.cn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