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科技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4人方案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7-31 17:12:37
  河南科技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工作人员14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始建于1939年,历经北方大学农学院、华北大学农学院、平原农学院、百泉农业专科学校、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时期。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河南科技学院。学校地处中原名城新乡市,占地面积2478亩,校舍面积62万平方米。学校是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单位,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国际合作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6个,河南省科技创新团队、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等22个,省博士后研发基地和院士工作站3个。学校设19个教学学院,64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国家级职教师资专业建设点专业和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5个,河南省特色专业、名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23个,河南省重点一级、二级学科18个。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21个,有农业、机械工程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涵盖3个类别28个领域。学校有各类在校生55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34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65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生导师350余人,“双聘院士”和中原学者7人,省、校级特聘教授26人,教授155人,副教授520人,博士、在读博士430余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管理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人。学校大力实施“科技兴校”战略,小麦新品种“百农矮抗58”,累计增产效益达200余亿元,2013年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监察处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及解决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要负责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组织、手续办理等具体工作。监察处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硕士毕业生14名。详见附件《河南科技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15、2016、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毕业生(2017年7月前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科技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hist.edu.cn),发布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 月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17,进入“河南科技学院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8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要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曹老师,联系电话:0373—304034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胜任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一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实际操作)。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1:3时,采取并列者面试加试办法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教师面试以试讲为主,辅之以提问。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技能、教学效果等;提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对艺术、服装、舞蹈等技能性较强的专业增加技能测试环节,技能测试和试讲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
 
  面试时1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1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040342(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69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3-3040279(学校纪委、监察处)
 
  附件:河南科技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O一七年七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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