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珠海高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招聘27人公告

来源:高新开发区 2017-08-01 13:45:55

珠海高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


  为促进消防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发展,珠海高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招聘27名合同制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由珠海高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公开选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27名消防专职网格员(专职辅助类)。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辅助类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品行端正,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业务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男女不限,需在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珠海市户籍优先;


  5.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6.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工作职责


  从事网格化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日常巡查,采集基础信息,宣传政策法规,熟悉社情民意,排查问题隐患,及时反映上报,处置轻微事件,提供便民服务。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报名,邮箱地址:xgd_hr@163.com;


  现场报名: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八路1号1楼(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可乘坐3A、72A、998路线到海岸生活区站下车,或乘K1到罗西尼站下车。


  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756-3632585。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10日


  3.报名时应递交的资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填写并签名)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承诺书1份(“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承诺书原件;


  (4)报名信息采集表;


  (5)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有专人联系应聘者考试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和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意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势,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和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布。依“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底的顺序,按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告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和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务派遣的方式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人员与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区社区局工作,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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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珠海高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合同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珠海高新区招聘合同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报名信息采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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