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招聘37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37名(无编制,合同制), 应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要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法、违反党纪政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2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106室
联系人:余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85651001
4、资料提供: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个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1张请报名者自行粘贴在报名表上的照片处,1张留存备用)。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及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8月4日在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示,请及时关注最新发布信息。
(二)面试:笔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通过笔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面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面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政审合格后,报街道党工委会同意后录用。
六、聘用及待遇
(一)录用后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录用后为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聘用人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综合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5651001、85657186
附件下载>>>
附件1:招聘人数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2: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2017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