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宜昌秭归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来源: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01 17:19:12
秭归县2017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县人社局拟从今年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中招聘10名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文化程度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参加应聘的;
二、公开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4日上午8:30至11:30。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登记照片2张到民政局405办公室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秭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县人社局网站上下载),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县民政局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县民政局负责,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三)考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文学等。
(2)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4日下午4:00至6: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选从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重点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确定各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有关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有执业准入要求的应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准入资格,未能按时取得的,三年期满后解除聘用关系。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监部门和社会监督,凡在工作中违法违纪者,按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凡因违纪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秭归县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秭归县民政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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