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湖州长兴县公积金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长兴人事人才网
2017-08-02 11:06:52
长兴县公积金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公积金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窗口综合岗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积金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
2、长兴生源或长兴县户籍。
3、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以后出生)。
5、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或金融机构窗口服务工作经历。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程序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 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兴县分中心204综合科(长兴太湖街道长兴大道666号)。
联系电话:6037881。联系人:陈女士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在窗口服务2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为与公积金相关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用书。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报名人数未达到3倍的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报名人数不足25人,考试直接采取面试形式。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7、公示: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兴县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037881。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点击下载>>>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兴县分中心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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