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黄冈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办案人员2人公告

来源:黄冈市人民政府 2017-08-03 11:17:10
黄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招聘办案人员公告
 
  为加强工作力量,黄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案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2名。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法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通过司法考试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体检、确定人员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1、发布公告
 
  2017年8月2日在黄冈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上公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8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37号黄冈仲裁委员会(黄商购物中心对面人民防空大楼13楼)。
 
  (3)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报名方式:可现场报名也可邮寄方式报名。现场报名者,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工作人员现场提出资格审查意见;邮寄方式报名者,请将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并邮寄到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37号老人防大楼13楼,张超展收,在参加笔试时将报名资料原件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笔试。因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者,不得参加考试;在公示期间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所有成绩。
 
  (5)咨询电话:张超展,0713-8358260 13871990992
 
  3、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5、公示和体检
 
  按照笔试40%、面试60%计算综合成绩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黄冈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标准。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6、聘用
 
  聘用人员由黄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确定人员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
 
  五、聘用人员性质及待遇
 
  1、聘用人员系合同制办案人员,不具有行政或事业单位编制。
 
  2、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一年一聘,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3、工作及休息制度,按法定要求和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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