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永州教育局直属单位选聘4名人员公告
来源:永州教育信息网
2017-08-03 11:26:39
关于2017年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 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与计划
本次选聘文字综合人员4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1、报名范围
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全市所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在省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与新闻报道五篇以上(个人撰写的以单位名义发表的,须由单位出具证明,下同),且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文字综合经历(含试用期、借用及跟班学习);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果文字综合能力特别突出的(在省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与新闻报道五篇基础上,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与新闻报道20篇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月1日
三、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8月12日上班时间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请报名者带好个人免冠照片(2寸)到市教育局政工科报名,填好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严禁虚假报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要达到5︰1方能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单位要求降低比例开考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经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但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例的其他职位。
四、组织考试及资格审查
1、笔试
(1)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行命题作文,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命题,对命题专家及接触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保密及其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直到开考后30分钟方可解除监督。
(2)在纪检、人社等部门监督下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2017年8月15日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永州四中,考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立即按高考要求对个人信息密封后组织阅卷,由两名评卷人员评卷后取两人的评卷平均分为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如果两名评卷人员分数相差10分(不含10分)以上的,则两人重新评卷后再进行计分。阅卷结束后立即将笔试成绩与入围面试人员公布在市人社局官网和教育信息网上。
2、资格审查
笔试入围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2:1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位出现笔试分数相同的情况一并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允许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电话通知本人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于8月18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资格审查请带好如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带好就业协议与聘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在职在编的有关证件;
(4)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与新闻报道的要递交原件与复印件。
3、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2︰1,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面试人员。因种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的情况,有面试可比成绩的,考生成绩须达到相同面试试卷并相同评委组参加考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无面试可比成绩的,须达到70分及以上者,才可作为体检对象。
(2)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纪委、市人社局、市编办参与指导和监督。
(3)面试试题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结构化命题3套,对命题专家及接触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直到面试结束方可解除监督。
(4)面试时间与地点。8月29日9:00开始在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进行。
(5)面试考官小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和市直公共考官组成,考官7人(其中:用人单位考官3名、外派考官4名),面试考官按1:3准备评委库,面试当天早上抽取。用人单位考官为3人(含主考官),用人单位准备评委库,由市纪委或人社局抽签;外派评委库由人社局准备,由用人单位抽取。抽签工作在市纪委监督下进行。
面试试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抽签决定面试题。面试按100分评分,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考官的平均分为该名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工作将制定更完备的方案,报人社部门审定后实施。
4、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招聘单位对考生体检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用人单位可进行一次递补,并向市人社部门报告,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信息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选聘对象;对有问题且影响选聘结果的不再进行递补。
政策咨询电话:0746-8211571、821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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