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1名)

来源:山西工程技术学院 2017-08-03 13:30:47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是山西省教育厅直管的全额事业普通本科院校,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开发区学院路1号。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人社厅下达的2017年度招录招聘计划,拟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山西工程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在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过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至8月11日。
 
  2.报名地点: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办公楼四层人事处410房间。联系电话:0353-6664700,18235320420。
 
  3.报名方式:本人持有关证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报名提交证件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博士)原件和复印件。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毕业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未就业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进行人事代理的人员需提供与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外(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时填写《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一寸蓝底免冠照片),见附表2。另交同底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报名时的初审及笔试前复审两次资格审查,并在资格审查栏做好记录,签字。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内容。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及时告知报名者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可随时审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纠正或处理,坚决防止因资格审查引发的招聘纠纷。
 
  2.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应专家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核,确定其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三)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本校网站公布。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拟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学校网站上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两部分,各占50分,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应用文写作;《专业测试》理工类考高等数学、理、工类基础知识;非理工类考大学语文、人文社科知识。
 
  (3)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8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结束后学校及时将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岗位、学历、成绩、名次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前一周左右,学校将在学校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内容包括审核备案后的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法、要求等信息。招聘岗位数量如有变化将一并公告。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8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考官人数一般为5-7人,本校考官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2)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对应聘者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知识水平、板书、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管理岗位面试形式为答辩。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于当天在校园公示栏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4)面试全程录像。
 
  (5)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
 
  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及其他紧缺专业人才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时,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并根据岗位需求明确考核内容、方法等,组织进行考核。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事前要做好必要的保密工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生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学校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将应聘人员有关情况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拟聘人员姓名、出生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指导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
 
  六、招聘纪律
 
  1.坚持原则,认真把关。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招聘相关规定和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认真把好资格审查关、命题关、保密关、监考关、阅卷关、面试关、体检关、考察关,确保考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结果公正。
 
  2.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学校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全程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报告。
 
  3.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及时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网址:www.sxit.edu.cn),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4.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有关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在招聘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命题、制卷、保管、笔试、阅卷、面试等环节涉及的保密工作,有关工作人员要全部签订保密保证书。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员,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6.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学校、上级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负有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
 
  本招聘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53-6664700,18235320420;联系人:赵老师;简历投递邮箱:31268466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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