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赣州南康区专业演员招聘10人公告
来源:南康区人民政府
2017-08-03 14:52:41
南康区专业演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专业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演出队伍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我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服务。根据区长办公会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拟招聘10名专业演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成立区专业演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徐丽清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立生 区文广新局局长
成 员:李干飞 区文广新局工会主席
董 勇 区采茶歌舞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刘 晔 区文广新局宣传艺术科科长
邓小梅 区文广新局社文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晔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原则
(一)招聘人数:10名(其中:男演员5名,女演员5名)。
(二)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男女青年,户籍不限。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文艺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4.年龄:18周岁至25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9年8月1日)。体重: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视力不低于4.5。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5.具有文艺表演相关工作经历且表演突出的,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有严重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参与法轮功邪教等非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不适合从事舞台表演工作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站
南康区有线电视台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内,并全程接受区文广新局的监督)。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宣传艺术科领取《报名表》(或网上自行下载),一式两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楚姓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等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1日至8月18日
注: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
请报名者携带有关资料直接到赣州市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D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二楼宣传艺术科报名。
联系人:电话:13979718366(刘晔 )
固定电话:0797-6612451
邮箱:nkwgxjysk@163.com
3、资格审查
区招聘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17年8月20日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100分)
(1)声乐考试:现场抽取简谱视唱一条(10分);自选演唱民歌(清唱)一首,不超过5分钟。(20分)
(2)舞蹈考试:自选一段舞蹈表演,音乐自带,5分钟内。(25分)
(3)即兴表演考试:抽签确定内容,5分钟内。(15分)
(4)采茶戏表演考试:自选一段赣南采茶戏剧目, 不超过5分钟(10分)
(5)朗诵考试:抽签确定考试内容,5分钟内。(10分)
(6)形象:(10分)
每个考生一次性完成全部考试内容。男、女演员各取前5名,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考试通过人员由区招聘办组织到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缺额按考试成绩排名进位列为拟政审人选。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审。
(六)公示
政审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站、电视台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南康区采茶歌舞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选在公示阶段查处不合格,或自动退出,则按考试成绩排名进位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聘用
对聘用人员,由区采茶歌舞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为5年的劳动用工合同,报区文广新局备案,五年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续聘或解聘。
五、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区采茶歌舞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报到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逾期不报到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聘用后由区采茶歌舞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聘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脱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超30天的,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月工资报酬为3000 元/人(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六、未尽事宜,由区专业演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797-6612644
监督电话:0797-6612451
七、本方案由区专业演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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