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征聘政行风社会义务监督员1000人

来源: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2017-08-04 13:40:31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开征聘政行风社会义务监督员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强化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收集更多有价值的投诉意见和建议,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在全省范围内连续十年广泛征聘了千名政行风社会义务监督员,组成一支相对稳定、监督有力的政行风监督员队伍。政行风社会义务监督员参加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的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监督检查工作,从而全面提高了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全省卫生系统政行风社会义务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要求,2013年聘任的政行风社会义务监督员三年聘期已满,现就征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以改革为抓手,以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善卫生计生系统人员素质为根本,努力强化全民参与意识,全面提升全省卫生系统政行风建设工作水平。


  二、征聘标准


  在吉林省居住的热心医疗卫生事业,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素质良好,有较高政策水平,有较强观察分析问题能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廉洁自律,有一定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新闻工作者、机关干部、知识分子、工人、农民及离退休职工等社会人士。


  三、聘用方式


  采取公开征聘选拔任用的方式。各市(州)卫生计生委从报名者中各选聘100名;省直选聘40名;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各选聘20名,全省共1000名。聘期为三年。


  四、工作步骤


  1.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公开征聘政行风社会义务监督员通知。


  2.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刊发征聘启事。


  3.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及个人1寸彩照2张到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纠风办统一报名,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过面试、考核选聘监督员,并按规定的数量将推荐人员名单于7月25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纠风办。


  4.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监督员推荐名单上报省卫生计生委经审查合格后,省里统一制作监督员证,由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召开监督员会议代为发放。


  5.省卫生计生委将所聘人员基本情况在吉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上进行公布,以方便监督员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征聘监督员工作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年终纠风工作考核的内容。监督员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意见及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监督员意见的呈办处理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


  2.精心组织,广泛参与。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该续聘的继续聘用,责任心不强的坚决解聘。受聘的社会监督员需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包括四风、红包、回扣等,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要充分调动市民的积极性、参与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加新鲜血液,真正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社会监督员要遵守医疗卫生系统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医疗卫生系统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严禁利用社会监督员身份提出不合理要求,谋求不正当利益。


  3.注重宣传,形成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医疗卫生系统、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及广大医务人员医德高尚、精益求精的救死扶伤工作作风和典型事迹,切实体现监督员在政行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报名地点:长白山池北区中心医院4号楼社会办卫生科


  报名联系人:洪伟


  联系方式:0433-5710073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cbss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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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卫生计生系统政行风社会义务监督员登记表.doc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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