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萍乡纪委派驻纪检组选调25人公告

来源: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04 15:57:11
2017年萍乡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公开选调25名工作人员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萍乡市范围内市直及以下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参公人员须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中规定的4类可交流进机关条件。
 
  (二)报考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品质好,思想、工作作风过硬,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4日(具体见职位要求)。
 
  4.年龄在38岁以下(1979年8月4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无对履行职位职责有影响的疾病史。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可通过中国萍乡政府网(http://www.pingxiang.gov.cn/)、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pxldbz.gov.cn/)进行查询,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萍乡市人事考试网 (http://0799.jxpta.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7日9:00至8月14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照片审核通过后至8月15日17:00)。
 
  本次考试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条件不符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考生成功报名缴费后,于8月21日9:00至8月25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比例
 
  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单位与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可降低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8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主要测试纪检监察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为8月30日,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入闱情况。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4日上午9:00-12:00,地点为市行政中心16楼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各两份: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报名表、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等职位要求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及近亲属在资格审查时,应主动报告其与该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关系。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及近亲属关系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
 
  八、面试
 
  面试时间为9月上旬(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比例为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
 
  九、考察
 
  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比例为1:1.5。
 
  9月中下旬,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也可以根据职能特点和岗位要求,增加一些考察项目和考察要求。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十、确定拟选调对象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选调单位集体研究讨论,根据选调计划数,全面、综合、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具体操作按《萍乡市2017年部分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十一、体检
 
  体检在9月底前完成。选调单位组织拟选调人选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十二、公示
 
  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在中国萍乡政府网、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三、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试用半年(已在选调单位跟班学习的由选调单位视情况而定),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选调单位向市委组织部申请调配。原为副科级干部的,工资待遇不变。如试用期不符合选调单位要求,退回原单位,可重新从原考察对象中递补进行试用。
 
  十四、政策咨询
 
  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             6832608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     6835158
 
  附件:1.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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