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邵阳县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

来源:邵阳县人民政府网 2017-08-04 17:15:30
邵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本次招聘工作由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编办等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按单位呈报招聘职位、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录邵阳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syx.gov.cn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职位的相应学历、相应资格要求及规定的其它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6日至1999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5、报名人员凭毕业证、学历认证(留学归国人员)报考。


  6、本县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邵阳县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邵阳县白虎街)。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照相的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毕业证、户口薄及所报职位要求相关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填写《邵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要求,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发现同时报考二个以上职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个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者,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调整或取消相应职位(取消的职位,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公示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或退还考务费)。个别紧缺职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申请开考的,必须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予以公示。


  5、2017年9月7日至8日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公楼二楼)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6、按照《邵阳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关于取消《邵阳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通知,去年2016年12月20日至22日已经报名的考生,视为已通过本次报名审查,在2017年9月7日至 8日到邵阳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后参加考试,也可以在本次报名时间段内向报考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自愿取消上次的报考职位,改报其它符合报考的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相应职位的相关专业知识(见附件)。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能参加考试。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等见面试通知单。


  (3)、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招聘职位数与面试选取对象为1:1时,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该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面试。实际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职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4)、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事项等将在县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向报考机关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考核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邵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人社部门、编制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考生及工作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录、聘用考试,已受聘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监督举报及咨询电话:


  邵阳县监察局电话:0739-6821160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39-6821148


  0739-6801216


  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0739-6821015


  附件下载:2017年邵阳县招聘职位表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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