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蓝山县招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95人公告
来源:蓝山县人民政府
2017-08-07 11:44:40
蓝山县关于招募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152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14〕6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广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能力、增加工作经验、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结合本县实际,现启动蓝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计划安排及对象
(一)见习计划。2017年,全县计划招募 95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全县各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
(二)就业见习对象。应届毕业(2016届、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蓝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遵守宪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
2017年7月 25日至8月30日。
四、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蓝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网络报名:详见附表1中各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以“大学生就业见习报名:姓名+见习基地+岗位”的格式标题。
五、报名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就业见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招募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2、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乡镇(街道)扶贫办出具的证明。
六、就业见习期间优惠政策
(一)见习时间为一年,见习期满后自动离岗。确定为见习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每月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130元,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
(二)见习期间,由用人单位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七、申请领取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和保险费用由见习基地先行垫付,待见习期结束后提供相关材料到蓝山县人社部门申报。
八、其它事宜
1、各见习基地将采取面试遴选方式确定招募人员。
2、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原则上不参加面试遴选,如申报同一岗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人数超过岗位数的,经报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各见习基地以面试遴选方式择优招募。
3、此次招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凡往年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不在此次招募范围。
政策咨询电话:0746-2224185 ;0746-222618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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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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