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招聘4人公告
来源:海宁市人才网
2017-08-08 10:51:04
海宁经济开发区招商员招聘简章
因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员(劳务派遣性质)若干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商员 4名
二、主要工作内容
围绕海宁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主导产业,进行投资(人才)信息的收集、捕捉、跟踪、客商的接待洽谈、投资(人才)项目的引进和服务等相关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
三、薪酬待遇
1、薪酬根据应聘者实际情况面谈,采用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绩效考核的薪资结构,年收入约为12—15万元。有突出贡献者,根据引进项目具体情况,给予特殊奖励。
2、缴纳“五险一金”。
3、有双休和国定假日(因工作需要,需服从安排)。
四、招聘条件
1、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必须精通英语、法语、德语中的两门语言;
4、同等条件下,有招商经验、企业管理营销经验或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5、吃苦耐劳,能适应经常出差和长期驻外;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谈判和沟通能力。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8月25日;
2、报名方式:有意向者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级证书等相关扫描件发送至2224239254@qq、com;
3、报名咨询电话:许先生,0573-87289093;
4、报名注意事项:请应聘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报名者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方式
1、人员聘用:对报名者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者通过面谈择优聘用,经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2、人事(劳动)关系:由指定的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用派遣方式派至海宁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
3、聘期管理:聘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聘期届满考核合格者进行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优秀者可与经济开发区下属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商业绩突出者予以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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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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